我校组织召开2015级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2015-12-03 16:34:51

 

12月2日,学生工作处在二教105教室组织召开2015级学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说明会。中国建设银行旅顺口支行贷款负责人及我校有意向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参加了本次说明会,说明会由学生工作处王健老师主持。

首先由学生工作处王健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及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并就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说明。随后建行旅顺口区支行贷款负责人高经理、董经理及王经理介绍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新变化,并重点强调了银行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说明会上王健老师和建行旅顺口区支行贷款负责人还共同就同学们提出的助学贷款方面问题做出了详尽的解答。

我校自08年起与建行旅顺口支行合作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旨在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截止目前,双方已累计为770余名学生成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得到了申请同学及家长们的一致好评。

补充:

1.贷款申请材料及说明学生可从校学生工作处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栏下载,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86112211咨询。

2.截至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共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类,学生可自愿选择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暑假期间学生在所在生源地进行办理并于9月份开学后将回执单上交学校即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寒假学生准备相关材料于3月份将材料上交学校进行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可兼办,已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可以再申请校园地建行国家助学贷款。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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