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十一假期住院就诊保险理赔的若干通知2015-09-29 10:45:14

 

1. 十一假期将至,学生工作处在此温馨提示,如有在大连地区假期住院就诊的同学出院时使用社保卡直接结账即可;如有在非大连地区假期住院就诊的同学,请务必在三个工作日内第一时间打电话登记备案(社保备案电话:0411-88857000,或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注册并登录http://www.dl12333.gov.cn—网上办公—异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商保备案电话:0411-62988835/36)。由于学生个人原因未按时登记备案成功的,按规定将不予以理赔。

2. 十一假期住院就诊需办理理赔的同学,请备齐材料后于10月15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机关楼317),如有问题请事先联系学生工作处86112211。

3. 大外全体同学可登陆“大外学生工作”微信平台或“学生工作处网站”了解保险理赔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等事宜。

4. 2015级新生社保由于报盘还未生成,如有12月1日之前需要在大连地区住院就诊的同学,请事先持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高新园区医保中心(电话0411-84820900)办理临时医保卡,后持卡住院即可。

预祝全体老师及同学假期愉快,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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