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2013年全省继续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请各院系根据本院系辽宁省户籍(不含大连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工作,并通知有意向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辽宁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表》,于6月30日前到学生工作处办理证明并领取相关材料。
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86112211
联系地址: 行政办公楼316房间
学生工作处
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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