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届“奋斗的青春”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的通知2018-03-29 15:23:50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学生在广大学生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在优秀学生与广大同学之间搭建言传身教、沟通交流、相互启发、共同进步的宽广平台,学校经研究决定组建第二届“奋斗的青春”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具体要求如下:

一、产生方式

院系推荐:每个院系推荐1-4名优秀学生典型(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由学生处统一择优遴选后组建宣讲团。

二、选拔条件

优秀学生宣讲团分为“励学典型”、“励志典型”、“实践典型”三类,并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突出能力,且愿意将之与同学分享。

1.励学典型

(1)学习成绩优异,获得国家、省级、校级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2)科研成绩突出,在国家核心期刊、省级期刊等发表各类学术论文或文章;(3)各种竞赛、比赛取得优异名次,如各级外语竞赛、专业演讲比赛、模拟联合国、亚太青年模拟APEC大会等;(4)各类考试成绩优异,如各类外语专业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托福、雅思、GRE考试等;(5)各类从业证书考试有丰富经验,如翻译资格证书、司法考试证书、人力资源管理证书、注册会计师等。

2.励志典型

(1)面临学业、生活、心理、个人发展等各种困难和挫折时,能自励自强;(2)勤工助学,自助助人,即通过勤工助学在生活、实践、能力上得到提升;(3)大学期间的成长经历具有典型指导作用,或作为学长以个人成长、成才的感悟得失,指导低年级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划发展方向。

3.实践典型

(1)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标兵、自励自强标兵、三好学生等;(2)在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3)具有创业、创新思维并有创业实践的个人。

三、 相关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次优秀学生遴选工作,并在全院系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深度发掘学生典型,充分准备事迹材料,遴选出真正代表院系优秀学生水平和特色的先进典型。对于院系推荐先进典型,一经选用,学校将发给相应聘书,并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学校级平台上展示。

2.具体要求

(1)遴选对象为非毕业班在校生,须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各院系推荐名额见附件;

(2)推荐的优秀典型需填写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届“奋斗的青春”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推荐表,并上交一篇3000字左右的演讲稿;

(3)推荐的学生典型需语言表达力强,具有一定感染力,宣讲事迹应具有突出性和一定的推广性;

(4)宣讲团成员每届任期一年,期间需配合学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5)请各院系4月4日16:00之前将本院系拟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至学生处。

联系人:徐敬文

联系电话:86112299

附件:各院系第二届“奋斗的青春”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18年3月21日

2--大连外国语大学第二届“奋斗的青春”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宣讲团成员推荐表.docx

文件类型: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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