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3辽宁省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2013-12-12 09:52:21

 

各院系:

按照辽宁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2013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4.2013年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某些方面具有突出事迹,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二、我校推荐相关说明

1、各院系按照评选条件,在基层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各院系最多推荐一名,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2、请各院系于2013年12月18日(下周三)中午12点前将推荐候选人1000字简要事迹材料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

大连外国语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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